计算机学院实验教学实施细则
实验教学是高等学校教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加强实验教学管理,保证实验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一、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
1、实验教学课程设置和实验项目、内容、要求、时数的确定,要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2、实验教学大纲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阐明本实验课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和作用;
(2)规定本实验课讲授的基本理论和知识;
(3)规定本实验课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4)本实验课的实验项目的设置及学时分配,以及每个实验项目应达到的教学要求和具体规定;
(5)本实验课的考核方法及评分标准。
3、精选实验项目和实验内容:
(1)要服从培养目标的总要求,对过去传统型实验项目应进行认真的筛选和更新;
(2)要注意培养学生实验操作能力,自学能力,独立观察、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以及一定的发明创造科学研究的能力;
(3)要循序渐进,基础课、技术基础课多安排基本的训练和必要的理论验证;专业课则应注意从验证理论到应用理论和所学的基本技能,多安排综合型、设计型实验项目;
(4)要注意课程之间的相互衔接和相互配合;
(5)要因材施教,有必做实验,也有选做实验;
(6)要有先进性,除必要的经典型实验项目外,其余所选实验项目有先进性,从内容要求到实验方法和设备配置,力求反映现代科技水平,特别是专业课应注重具有反映本专业特色的实验项目,将科研成果引入实验教学。
4、各专业实验教学课程及开课时数应在专业教学计划中单列,并明确开课学期(春季或秋季),学分大于等于1学分的实验课程应独立设课,独立设课的实验课应明确课程名称、开课时数、课程学分。
5、开实验必须要有教学计划,有实验大纲、指导书(或教材)、实验卡和实验课表,并做好实验情况记录,备查。
6、新开实验应经系、实验室(或教研室)和教务处验收合格,并建立实验卡后,才能正式列入实验教学计划对学生开出。
7、实验室应按排定的实验课表开课,因特殊原因(如停电、设备故障等)需调课,实验室应将调课原因和调课时间书面报告学院主管负责人,并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备案。
二、实验指导教师职责
1、实验课教师(含老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应按实验课表提前做好开课准备,坚持按课表开课。实验课开课前,实验指导教师应按教学要求预作实验,对实验的全过程做到心中有数。认真做好仪器设备、工具材料等准备工作,以保证实验的顺利开出。凡初次指导实验的青年教师必须试讲,经有关部门审核及实验室主任认可后,方可单独指导实验。
2、实验课时,指导教师要做好对学生的考勤记录,布置和检查学生课前预习,未按要求预习的学生不得进行实验。在做实验时应严格要求学生遵守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实验记录和实验报告。上课时间,指导教师不得做与上课内容无关的事,不得提前下课。课后要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对不符合要求的应退回令其重做。课程结束后应严格考核,认真、公正、合理评定学生成绩。
3、实验课教师要认真研究实验教学法,合理安排实验内容,注意培养学生独立完成实验的能力。教师要努力改进教学方法,更新陈旧落后的实验内容,让学生在有限的实验课时内获得较多的实验知识、技能和动手能力。所有实验室应向学生进行全面开放,具体管理办法参见有关文件。
三、做好实验教学工作安排
为了加强实验教学管理,各系、教研室主任应在上一学期末安排好本学期的有关课程的主讲教师,配备好辅导实验人员。并填报“实验教学计划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实验室,一份送交实践教学管理科。
四、实验教学的组织实施
1、课前准备
(1)实验教学文件(包括实验教材、指导书、挂图、表格、实验仪器设备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等)是教师和学生进行实验教学所必需的,没有实验教材、讲义或指导书的课程、不准进行实验教学。对每个实验项目、指导教师和实验人员要预作,写出实验报告和实验教案。实验课程的讲义和教案格式参见有关文件。初次担任实验课主讲的教师要进行试讲。
(2)学生第一次上实验课前,由实验指导教师负责宣讲《学生实验手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及注意事项,对学生进行安全、纪律教育。
2、进行实验:
(1)清点学生人数,凡无故不上实验课或迟到二十分钟以上者,以旷课论处;缺做实验的学生必须补做,否则,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
(2)认真填写“学生上机实验登记表”及“实验室教学运行纪录”。
(3)指导教师必须向学生扼要讲明与本次实验有关的理论知识、实验方法、步骤、操作规程,讲授中应贯彻少而精的原则,以便让学生有较多的时间动手操作。
(4)认真指导学生完成实验任务,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持实验室清洁卫生;实验结束,对学生的实验结果审核并签字,有错误的要重做;督促学生要按规定清理场地,检查仪器设备状态,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5)实验过程中,对破坏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或不听指导的学生,指导教师有权停止其实验。对造成事故者,或不按规定操作,损坏仪器设备、丢失工具者,应追究其责任,并严格按《仪器设备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处理。
3、认真对待实验报告
(1)学生要按规定的时间独立完成实验报告,并应达到:内容完整,计算分析严密,测试结果及数据处理正确,书写整洁等要求。
(2)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实验报告要认真批改,不合格者,要重做实验或重写报告。
4、要严格考核制度
(1)单独设置的实验课,单独给成绩,并与期末实际操作考核和平时实验成绩相结合计分,考查学生学习的全过程。平时成绩包含:实验预习分,实验能力分,实验报告分与遵守纪律分。
(2)附属于理论课的实验课,可参照上述办法根据实验学时在课程总学时数中所占比例,一同计入课程总成绩,或实验课指导教师与理论主讲教师共商解决,实验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理论课考试。
(3)各门实验课都要有合理的考核办法。附属于理论课程的实验课考核成绩应按一定比例(一般不超过30%)记入该课程总分。未参加实验课考核的学生,不得参加相应的理论课程考核。
(4)实验课不及格者应重修。学生重修实验应按重修课程规定收取重修费和实验材料消耗费。
5、实验教学质量的评议
实验教学质量按课程分别评定。方式采用向学生发问卷调查表与实验室值班人员填写“实验课程执行情况表”的相结合的形式,内容与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相一致,力求客观反映出各门课程的实验教学质量和水平,调动全体教师、实验人员和学生的积极性,努力提高实验技术水平和教学质量。
五、建立实验教学档案
积累经验,保存资料,建立档案,实验教学档案内容是:
(1)本实验室所有实验课的全部教学文件,包括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实验教学计划、实验教材、讲义、指导书、图表等;
(2)实验课指导教师预做的实验报告和教案;
(3)学生的实验报告,考题和试卷,可按班级抽样收存;
(4)历届学生做实验时,容易出现的问题,原因分析和解决办法记录;
(5)实验项目历年开出情况,包括必做、选做、已开、未开、实验项目开出率和学时开出率,以及实验项目未开出的原因;
(6)主要仪器设备使用,维修保养,修理情况;
(7)兄弟院校有关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的文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