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外聘教师制度及其管理办法
随着我校规模的扩大,本教研室的教师很难满足当前教学的需要,需要不断地其它部门或校外聘请。为规范外聘教师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聘请的兼职教师,必须是原来担任过相应课程或具有相应教学能力(已经承担过课程教学辅导任务的教师)。
二、外聘教师一般应有中、高级技术职称或硕士学位及其以上学历的教师。
三、聘请的兼职教师,在第一次聘请前,实行课程试讲,讲授的时间在30~60分钟,如果三次试讲不能通过的老师,不能聘请担任相应课程的教学。聘请的教师必须能独立承担该门课程的全部教学任务。教学负责、教学效果良好的可续聘。
四、在外聘教师的教学过程中,注意对他们的培养和爱护,注重跟踪了解相应的教学过程和教学质量的监控。每学期对外聘教师的授课情况至少进行2次跟踪听课,并把结果反馈给外聘教师本人,以被聘教师及时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五、外聘教师要遵守学校的各项教学管理制度,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六、教研室或系要加强对外聘教师的管理,经常检查其教学纪律,及时处理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听取外聘教师对教学管理的意见,并对其教学质量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