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bet官方体育投注教学管理工作规程
(2008年5月修订)
为了使学院教学及其教学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坚持以法治教,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保证教学管理有序进修,进而提高教学管理质量及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家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重庆工学院教学管理文件汇编》、《365bet官方体育投注教学工作规程》等相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规程,本规程中的学院指365bet官方体育投注,学校指重庆工学校。
一、学年教学管理进程
学校各项教学工作按照学年、秋季、春季学期有一定的规律性,对各项教学工作的进程和完成时间有严格的规定,学院、各系、教研室、实验室、课程组应按照下表一所示的每学期的教学管理进程从事教学工作。
表一 学年教学管理进程表
完成日期
| 内容
| 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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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
| 教师、课程组备课
| 第一、二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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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周
| 补考及阅卷
| 第一、二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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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周
| 本学期教学任务调整
| 第一、二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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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周
| 系(教研室)上交学期工作计划及实施细则
| 第一、二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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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周
| 新开课、开新课程试讲
| 第一、二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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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周
| 教案检查、第一周授课教师准备检查
| 第一、二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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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周
| 教学日历计划检查及上交
| 第一、二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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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
| 新生入校,开学教育,学生家长座谈会
| 第一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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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
| 毕业设计任务书、开题报告检查
| 第二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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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
| 上报教务处教学建设科毕业设计指导教师、选题表
| 第二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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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
| 校级重点课程、精品课程分年度建设实施计划交教务处
| 第一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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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周
| 毕业实习检查,检查毕业实习总结报告、文献综述、外文翻译
| 第二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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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周
| 组织系、教研室教学工作评比(估)
| 第一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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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周
| 新生班指导教师确定
| 第一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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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周
| 新生专业教育
| 第一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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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周
| 分专业下学期教学安排审核与教学计划微调
| 第一、二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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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周
| 学校专业评估或专业检查
| 第一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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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周
| 学年教材征订计划、教辅材料计划
| 第一、二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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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周
| 毕业设计检查,检查设计方案,确定是否可进入实现阶段
| 第一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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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周
| 组织精品课程、重点建设、双语示范课程申报、验收
| 第一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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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周
| 下学期教学进程审核
| 第一、二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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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周
| 安排学期课程教学任务
| 第一、二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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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周
| 召开365bet官方体育投注学务会
| 第二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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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周
| 高教研究课题申报
| 第二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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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周
| 期中教学检查,各三级教学单位上交期中教学检查计划和自查总结报告,学院召开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发放调查表和收集教学反馈信息
| 第一、二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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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周
| 人才培养计划调研、制定
| 第一学期(两年以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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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周
| 毕业设计选题工作
| 第一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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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周
| 课程设计安排
| 第一、二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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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周
| 人才培养计划定稿,送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
| 第一学期(两年以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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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周
| 教学研讨会
| 第一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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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周
| 申报校级精品课程和重点课程
| 第二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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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周
| 进行第三次毕业设计检查
| 第二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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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周
| 检查下学期课表是否有冲突
| 第一、二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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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周
| 下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上报设备处
| 第一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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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周
| 生产实习计划安排
| 第一、二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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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周
| 确定毕业答辩计划和分组方案
| 第二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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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周
| 完成毕业设计文档或论文,指导教师进行成绩评定,设计文档(论文)送交评阅教师
| 第二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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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周
| 新增专业申报材料交教务处
| 第二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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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周
| 教师学年考核
| 第一、二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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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周
| 组织评选学年先进教师及教学工作者
| 第二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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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周
|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
| 第一、二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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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周
| 新人才培养计划教学实验大纲制定
| 第二学期(两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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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周
| 完成毕业设计成绩评定并报送教务处
| 第二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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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周
| 进行毕业答辩
| 第二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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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周
| 期末考试命题检查
| 第一、二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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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周
| 期末考试阅卷、成绩评定、试卷装订检查
| 第一、二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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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周
| 系(教研室)上交学期工作总结,课程组、主讲教师上交课程总结
| 第一、二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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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
| 教学档案整理、入档
| 第一、二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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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下学期教学工作计划与上学期教学工作总结
1、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制定
系(教研室、实验室)的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应根据学校、学院的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安排,结系(教研室、实验室)的实际情况,对课程建设(精品、重点课程建设、课程组建设)、实践教学(生产实习、课程设计、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专业建设(新专业申报、人才培养计划、教学大纲)、教研活动及教学研究、青年教师培养、毕业设计、教学检查及实验室建设项目等教学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
学期教学计划应对每个教学工作要点均有布置,并且对其它工作也有布置,工作安排细则、可行,对每项工作安排有时间、有责任人,有具体的工作指导思想和思路。
各系(教研室、实验室)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应在每学期第一周制定,并及时上交学院教学秘书。
2、学期教学工作总结
每学期结束后,各系(教研室、实验室)应对学期的教学工作进行总结,学期工作总结的主要内容是全面总结本学期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取得的成绩,找到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改进措施。系(教研室)的学期工作总结应与该学期的工作计划一致,实事求是,有对应性,对存在的问题有具体的改进措施,同时对下学期工作形成基本的思路。学期总结的要点与学期工作计划相同,学期教学工作总结的重点是要对每项具体的工作要点写明了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各系(教研室、实验室)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应在每学期结束后进行,并在下学期第一周上交学院教学秘书。
三、专业下学期教学实施计划审核教学计划微调管理
1、分专业下学期教学安排(小班教学计划)核查
“分专业下学期教学安排”是学校按照各专业学生班使用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制定的下学期该专业、班级的教学任务实施细则。“分专业下学期教学安排”一式二份,每学期第5周内由学校教务处下达到学院教学秘书处。
①学院教学秘书应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先对“分专业下学期教学安排”进行初步核对,签名后,根据专业归属情况在每学期第5周内将“分专业下学期教学安排”一式二份转交相关专业系主任。
②各专业系主任应组织教师对“分专业下学期教学安排”进行充分讨论,如需对其微调,应有充分的理由,并将讨论记录作为教学档案记录在案。
③各专业系主任应在每学期第5周内将“分专业下学期教学安排”一式二份经系主任签字后交学院教学秘书。
④学院教学秘书应在每学期第6周内将“分专业下学期教学安排”一式二份交学院分管院长审核签字后交学校教务处。
⑤学院教学秘书应将“分专业下学期教学安排”复印二份,一份作为教学档案存档,一份返回给相关专业系。
⑥分专业下学期教学安排核查中的教学管理事故
各专业系、教学秘书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认真核查、送交“分专业下学期教学安排”,如由于没有认真核对造成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和执行中的严重问题,对教学秘书和专业系主任按Ⅲ级教学事故处理,如果没有按时送交“分专业下学期教学安排”,造成学院在教学管理工作中的被动,对责任人按Ⅲ级教学事故处理。
2、教学计划微调
教学计划要保持相对稳定,并根据需要,每两年进行一次全面修订。执行过程中如需变动,如对课程的删除、增加、提前开设、推迟开设、增减学时、调整理论课程与实验课程的学时数、考试考核变动等,称为教学计划调整。教学计划进行调整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且必须在分专业下学期教学实施计划形成之前提出,即每学期的第5周内微调下学期的教学计划。
①各专业系主任在每学期的第5周内应组织教师对“分专业下学期教学安排”进行充分讨论,如需对其微调,应有充分的理由,并将讨论记录作为教学档案记录在案。
②各课程归属系、教研室、实验室主任每学期的第5周内按照其分管课程,根据各年度版本“人才培养计划”组织教师充分讨论,如需对其微调,应有充分的理由,并将讨论记录作为教学档案记录在案。
③各专业系、教研室、实验室分管主任认真填写“微调教学计划审批表”(一式两份),在微调理由处应写明完整的理由,在每学期第5周内交学院教学秘书处。
④学院教学秘书在每学期第6周内将“微调教学计划审批表”(一式两份)交学院分管院领导审批,签署意见。
⑤涉及到有外院专业开课程序或专业学生班的微调,由教学秘书在每学期第6周内将“微调教学计划审批表”(一式两份)送相关学院分管领导,并随时跟踪、协调审批情况。
⑥学院教学秘书在每学期第6周内将“微调教学计划审批表”(一式两份)交教务处审批。
⑦学院教学秘书应跟踪“微调教学计划审批表”的审批情况,将教务处审批后的“微调教学计划审批表”复印二份,一份作为教学档案存档,一份返回给相关专业系。
⑧教学计划微调过程中的教学管理事故
各专业系对教学计划微调应充分讨论、慎重进行,各专业系、教学秘书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送交“微调教学计划审批表”,如果专业系、教学秘书没有按时送交“微调教学计划审批表”,造成学院在教学管理工作中的被动,对责任人按Ⅲ级教学事故处理。
四、学工作任务安排管理
教学任务指学校及计算机学院的所有教学任务,包括学校本部、应用技术学院、商贸信息学院、成人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各种短期培训班等课程及实践教学任务,各种课程和学校、学院组织的监考任务,选定、编写教材及教辅材料,学校、学院立项的教育教学建设项目,教研活动,专业、学科建设方面任务及其它教学任务等。
教学任务安排由各专业系(教研室、实验室)负责进行,教学任务安排应统筹考虑所有教学任务(学校本部和各二级学院的所有理论课程、实验课程、课程设计、实习、毕业设计、教学建设项目等),合理分配教学资源(师资、实验设备),充分考虑教师的进修、科研工作。
1、教材征订与教辅材料计划的管理
(一)教材征订计划
教材征订计划时间上要求在每学期的6周前确定教材计划,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完全、翔实的教材订购计划;按要求及时、准确反馈需重新订购教材的信息,教材适用、质量高,主要课程选用获省部级以上奖、教育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国家重点教材及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和近三年出版的教材。
(二)教辅材料计划
教辅材料计划时间上要求在每学期的6周前确定教辅材料计划,18周前完成教辅材料稿件,教辅材料计划不能有遗漏,每门课程的教辅材料编写计划应有申请及审批表,不能出现临时计划,严格执行教辅资料使用。
(三)教材征订与教辅材料计划安排的工作流程如下:
①每学期第5周内,各系(教研室、中心实验室)组织教师认真查阅新华书店发行的“征订目录”,充分讨论,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提出预订书目,填写“教材预订计划表”(电子版)、“教辅材料计划表”(电子版),系(教研室、中心实验室)主任签署意见后,一式两份交学院教学秘书,教材征订时应考虑教学计划的微调情况。
②每学期第6周内,教学秘书将“教材预订计划表”及“教辅材料计划表”交学院分管院领导审批、签署意见后,交教材科征订教材及教辅材料。
③自编教材(讲义)及教辅材料须是经过进入学校“年度教材建设规划”的,填写了“自编教材(教辅材料)申请表”及“自编教材(教辅材料)审查表”,经学院及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的教材及教辅材料,自编教材(教辅材料)的申请和审批在每学期的前5周进行。
④教材征订及教辅材料计划管理中的教学事故
因下列原因造成教材错、漏订,由各系(教研室、实验室)主任负责,按学校规定的教学事故处理:
未按时上交“教材预订计划表”、“教辅材料计划表”;
未完整填写书目代号、出版社、书名、作者等或填写有误;
未能认真核实教学计划造成教材漏订;
未经教务处批准调整课程安排或调整后通知教材科时已来不及调整教材;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有对教材、教辅材料全面否定方面的言论,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造成教学事故,由教师负责。
自编教材(讲义)及教辅材料未能在使用前3个月交稿,影响教材使用造成教学事故,由编者负责。
2、课程教学任务安排管理:
课程教学任务安排是系(教研室、实验室)每学期工作的重点工作之一,对每门课程安排教学效果好、合理的主讲教师是保障课程教学质量的关键,在课程教学任务安排中要求主讲教师是否符合主讲教师条件,即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的比例,正副教授是否均为本科生授课,在10周按时提供教学任务书,在期末实际的教学任务书与课表差异较小。高质量的课程教学任务安排还应使学年人均教师教学工作量比较平均、外聘教师教学工作量占工作量比例较少。
(一)课程教学任务安排的工作流程如下:
①每学期第8周由学校教务处、应用技术学院教务部、商贸信息学院教务部将“计划课程开课任务书”发至学院;
②教学秘书在第8周将“计划课程开课任务书”(电子版)发至课程所属系(教研室、中心实验室);
③各系(教研室、中心实验室)根据开课情况认真研究,合理安排任课教师,形成初稿。安排任课教师时,各系(教研室、实验室)应根据下学期的教学工作任务和教师的配备情况,合理安排教师的课程教学任务。安排课程教学任务时应充分征求教师本人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教师对排课的建议和要求由教师以书面形式通过教学秘书向学院提出;
④学院分管领导、教学秘书和各系(教研室、中心实验室)主任对“计划课程开课任务书”初稿共同进行研究、协调,统筹安排;
④系(教研室、中心实验室)主任签注意见、学院分管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教学秘书于第9周将“计划课程开课任务书”交回教务科;
⑤教务科和教学秘书于第10周根据“计划课程开课任务书”,开始编排下一学期课表;
⑥教务科于第14周将安排后的课表发至学院征求意见,教学秘书将课表应通过网络、电话等各种方式通知任课教师;
⑦第15周内,任课教师对所担任的课程课表进行检查,如有课表有冲突应尽快通知教学秘书;
⑧第16周,学院分管院长对课程安排和课表进行适当调整,教学秘书将调整意见反馈给学校相关教务部分;
⑨第18周前,教务科在网上公布最后排定的课表。
(二)课程教学任务安排的纪律如下:
①认真、努力完成教学任务是专任教师最主要的职责,本院教师应无条件执行学院安排的教学任务,每学期的教学任务安排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一律不允许整体性调课或重新排课。
②专任教师以完成学校本、专科教学工作任务为主,专任教师不得以各类培训班、短训班教学任务或院外兼课、代课、以及与教学无关的工作为由提出特殊条件或要求照顾。
③不允许教师私下接受和变动教学任务(私自上课、请人代课、变动时间、变动教室、停课、提前上课等),一经发现按学校规定的教学事故处理。
④校内其它单位开办的各种培训班教学任务由开办单位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统一安排,本院教师不得私自接受本校其它单位的教学任务,私自接受教学任务,造成和学院临时安排教学任务、教研活动、会议等冲突,造成教学事故和矿工,由教师本人负责。
⑤所有教学任务在学院教学秘书处统一汇总,形成“教学任务及教学进程汇总表”,任何教学任务变动后,任课教师、系(教研室、中心实验室)均应向教学秘书通报。未向教学秘书通报的教学变动,如出现教学任务安排冲突(如监考、安排新教学任务),造成教学事故,由责任教师、系(教研室、中心实验室)主任负责。
3、教学任务调整
①课程教学任务安排是教学实施的依据,原则上不应随意变更。课程教学任务安排的调整必须是在课程开出前4周进行,并且要有充分的理由,应由各系(教研室、实验室)提出申请,由学院分管领导批准后,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执行。
②系(教研室、实验室)、教师应尽量减少课程教学任务安排的调整及教学实施计划的调整,教学实施计划及课程教学任务安排的调整率是系(教研室、实验室)考核的重要指标。
五、教学运行管理
1、课程管理
课程管理是系(教研室、实验室)管理工作的重点,课程也是保障教学质量的关键。
(一)课程教学组织与管理
课程教学组织主要是任课教师在进行,不同专业、课程的特点不同,课程组织的形式也有所差别,但是课程组织的基本要素是相同的,系(教研室、实验室)应建立一套课程管理制度来规范教师组织教学活动,通过制度管理来保证课程教学的基本底限。各种课程一般应具备或完成以下基本要素:
①教学日历计划管理
主讲教师在正式开课前必须拟定“教学日历计划”,每学期第1周将磁盘和打印后的教学日历计划一式三份由系(教研室、中心实验室)主任审批同意后,一份给学院教学秘书处、一份教师自用(上课时带上以便教学督导团和教学检查),一份给学生所在院系、教研室。“教学日历计划”应在开课前向学生公布。
②组织教师备课与课程教案管理
教师要将个人备课和课程组集体备课相结合。系、教研室下属各课程组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教师集体备课,平行班同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和进度要相对一致。新教师(或新开的课程)的教案,需经系、教研室主任批准。在正式开课前按照学校规定必须写出至少三分之二的教案,经系、教研室主任审阅后方能正式开课。
③组织新开课、开新课试讲
新开课指教师无单独开课经验,第一次担任本、专科课程的主讲教师。开新课指有单独开课经验的教师,另外开设一门新课程。
新开课、开新课的条件:
新开课、开新课教师必须全面、深入掌握本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有关知识。新开课教师必须完成一轮教学辅助工作(包括担当主讲教师的助教、听课、答疑、批改作业、指导实习或实验等),且效果良好;
对具备授课教师任职资格条件的新开课、开新课教师,其所在系(学院)及教研室应提前半年通知教师准备担任主讲的教学任务,教师应在开课前三个月写出教案(至少为一半内容)送教研室领导审查;
开课前必须提交所开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日历计划和2/3以上的教案;
新开课教师应在系(教研室、中心实验室)内进行试讲二次以上(学院、系、教研室、实验室领导参加听课),并选择个别章节进行实习性讲课;开新课教师应在系(教研室、中心实验室)内进行试讲一次以上(系、教研室、实验室领导参加听课);
新开课、开新课教师所开课程的教材及有关教学文件必须齐备;
已为新开课教师落实指导教师。
新开课、开新课的程序教师必须填写“重庆工学院教师新开课,开新课申请表”,并于开课前一学期18周前送学院分管教学院领导审核,签署意见。
④理论课程教学管理
课堂教学是教学工作的主要形式和中心环节。严肃认真地对待每堂课,教书育人,是教师职业道德的具体表现。教师必须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针对学生和专业的特点进行授课,全面把握课程教学内容的深度和广度、重点和难点,条理清晰,逻辑性强,重视系统知识的传授和学生素质的培养,保质保量完成预定的教学任务。
教学内容要讲清楚本门课程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理论,在保证完成教学大纲所规定内容的前提下,向学生介绍本学科的现状和最新发展成果,扩展和更新教学内容。既要注意教学的理论性,又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要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努力形成教师自身的教学特色。严格禁止在课堂上脱离本门课程教学内容随意发挥和使用不健康语言的情况发生。
理论课程管理要点
课堂教学:教师应采用普通话教学,教师应认真填写教学日志,教学日志的内容需进行规范,不能简单填写“好”、“无”等内容;
考勤:教师每次课程应考勤,填写教师考勤表和教学日志,督促学生干部填写学生考勤表,通过检查教师考勤表、学生考勤表、教学日志,对照这三个考勤表来检查教师是否每次授课是否考勤;
作业:课程作业每8学时应布置1次,教师作业批改应至少一半;
课外指导:教师课外指导次数每8学时应辅导1次,教师情况应在教学日志和教师考勤表上反映。
⑤实验课管理
实验课是课程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巩固和验证所学理论知识,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教师应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或实验指导书的内容组织实验教学,要研究制定实验教学方案和实验教学计划,不得随意减少实验项目和实验内容。教师要提前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并提前将实验项目通知学生,要求学生认真预习。教师对实验要事先预作,对实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心中有数,并能及时处理。
开实验课时,指导教师应做好对学生的考勤记录,布置学生提前预习。在做实验时应严格要求学生遵守纪律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做好实验记录。课程结束后应严格考核,公正合理评定学生成绩。
实验课进行时,教师必须在场巡视指导,要求学生严格执行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学生实验应严格要求,注意调动学生积极性,引导他们独立思考,耐心指导,要求学生按操作规范及安全规则进行实验。教师应主动和实验室管理人员配合,督促学生认真填写实验登记名册。
实验课结束后,教师应认真填写实验工作记录,要求学生关闭实验设备,并检查仪器设备是否有损坏,如发现有损坏现象应及时追究责任者。
实验完成后,要督促学生写出详细的实验报告,教师应仔细批阅实验报告,对不符合要求者应令其重做。
评定学生实验课成绩,要将实际操作能力和实验报告成绩综合考虑。实验课成绩原则上按实验课学时所占课程的比例计分。实验课不及格,该课程成绩按不及格论。超过18学时的实验课,应单独进行实验考核,单独记载成绩,实验考核成绩占期末总成绩的比例应和实验学时占总学时的比例一致。
⑥课程行课档案管理
课程行课档案是反映课程教学过程的原始依据,是课程考核结果的支撑材料,行课档案主要有学生作业本、实验报告、课堂讨论记录、课程平均成绩登记表等。
教师要按照课程的要求对学生布置课外作业,教师批改作业要及时、认真、细致。对学生作业每次都要评定成绩,做好记录。对作业中存在的问题和共同性的错误,要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讲解或更正。
原则上每4学时理论教学应安排作业一次。最低平时作业数量:36学时课程2次、46~54学时课程3次、54学时以上课程4次。
平时作业批阅数量:单班全批阅,双合班与三合班每次至少批阅二分之一。教师对学生平时作业成绩详细记载,并于课程结束考试前给出学生平时平均成绩。
平时成绩:
教师应认真记录学生的平时成绩,平时成绩登记表上应详细注明以下内容:
每次平时作业成绩;
每次实验成绩;
学生考勤的具体扣分情况。
平时成绩平均得分;
考试成绩得分;
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各占该门课程总成绩的比例不得超过30%;
作业总成绩应在期末考试之前向学生公布,考查课程学生平时成绩在该课程成绩中约占50%左右(具体比例由系、教研室确定),考试课程的学生平时成绩在该课程成绩中约占30%。
2、课程考核管理
课程考核是教学过程的信息反馈。考核的目的是督促学生系统地复习、巩固所学知识,检查教学效果,改进教学工作。因此,认真抓好这一环节对提高教学质量,培养良好学风具有重要意义。
①学生考试资格审查
将学生名单和实际上课学生之间的核对(包括选修、重修、免修学生),无考核资格学生,相应课程正考成绩记零分;
一门课程(含实践环节)无故旷课10学时,或累计缺课达课程计划学时数1/3者,取消该学生该课程的考试资格;
一门课程(含实践环节)缺作业(实验报考)达1/3以上者,取消该学生该课程的考试资格;
有实验的课程,凡缺实验又未按规定时间补做实验者,取消该学生该课程的考试资格;
课程结束前1周,任课教师将学生平时成绩登记表、学生考勤表(教师用)和包括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注明取消原因)的“试卷审批表”(考试课程)或“考核方式审批表”(考查课程)送学院教学秘书处进行核对,其它学院学生班由教学秘书统一汇总后送学生所在学院核对,经教学秘书核对无误签字后送教务科通知学生,未经考核资格审查的课程,考核成绩无效并追究任课教师责任。
②成绩的分类
教师要在每门课程的第一堂课向学生说明该课程结束时考核的形式、课程总成绩的组成、平时成绩与课程结束考核成绩各占的比例、平时考核的具体要求等。平时成绩应在考试前公布给学生知道。
考试课成绩:考试课以期末(或结业)考试卷面成绩为主,考试课程按百分制评定。只进行期末考试的课,考试成绩应占总成绩的70%以上;进行期中和期末考试的课,两次考试成绩应各占30%和50%左右,平时成绩(包括作业、小测验、学习态度等)一般占30%以下(超过30%应在开课前由任课教师写出申请报告,经系、教研室主任审批后报教务处同意后才可实施)。
考查课成绩:考查课则以平时成绩为主,一般占总成绩的60%左右,期末测验的成绩,一般占总成绩的40%左右。
考查课程分为两种类型。全院性选修课程成绩按照两级计分方法(合格、不合格)记分;其他考查课程成绩按照五级计分方法(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计分。百分制与五级记分制的换算标准: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59分以下),百分制与两级记分制的换算标准:合格(85分),不合格(50分),计算总积分时取均值。
学生平时成绩包括完成作业情况、考勤、课堂纪律、回答提问等,教师应对学生平时成绩详细记录,课程结束后的考核成绩可通过布置大型作业、撰写小论文或调查报告等评定。
教师在评定学生成绩时必须做到公平公正,严禁给人情分后借机打击刁难学生。
③命题
考试时间一般以120分钟,非120分钟题量和开卷试题必须在试卷上注明,否则按120分钟题和闭卷论。试题的题量应以中等程度学生2小时做完为宜,如需调整时间,应在考试前1周报教务处批准备案,并提前向学生说明。
试卷实行难度相当的A、B卷制。凡学时相同、教材相同、教学基本要求相同的课程必须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基础课、专业主干课逐步建立试题(试卷)库,实行教考分离。凡有试题库的课程,一律由系(室主任、实验室)主任负责从试题库中抽题;无试题库的课程,由课程组讨论拟定试题或由系(室主任、实验室)主任指定教师拟定试题。不同教师教同一门课程,须由系(室)主任统一命题。
试题一经拟定,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试题内容,一但发现泄题,必须更换试题,并追究当事者责任,记Ⅰ级教学事故。
课程结束1周前(或统考周10天前),命题教师必须将份量和难易程度相当的A、B两套试卷(附标准答案)经系(室)主任指定非命题教师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审查后,与“试卷审批表”一起经系(室)主任、学院分管教学院长审定签字批准后送教务科,由教务处任抽—份作考试用,另一份备用。试题审查按试卷与教学大纲要求的符合程度、有误错误、试卷的题量、难度、题型、分值分布等方面进行,考试中因试题原因造成的教学事故由命题教师和试题审查负责。
教师在学生复习备考期间,一律不出重点复习题,不得划定复习范围,亦不得根据考题圈定或暗示复习范围和重点。考试前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试题,考试中不得给学生任何暗示,违者将按教学事故处理。
④阅卷
进入期末考试周和组织了统一考试的课程由系(教研室、中心实验室)主任指定专人从教务处取回试卷,由系(教研室、中心实验室)组织集体阅卷,流水作业。阅卷应在教研室或教务处指定地点进行,并统一保管试卷。阅卷提倡采用按题分工负责的方式,严格掌握评分标准。
其它考试由任课教师在教务处取回试卷,进行阅卷
补考、毕业前再考,由系(教研室、中心实验室)主任指定的阅卷教师在考试完后当日从教务处取回试卷,进行阅卷。
成绩单必须经系(教研室、实验室)主任亲自签字同意后才能报学院教学秘书处,除系(教研室、实验室)主任外其他任何人均不能代签。
⑤成绩报送
任课教师考试后一周内(期末考试周及补考、毕业前再考要求考试后三日内)应将学生成绩登录综合教务系统,打印成绩登记表(一个班级一份),经系(教研室、实验室)主任审核签字后交学院教学秘书复核后盖章,用于装订试卷。
⑥成绩核查
课程考核成绩一经评定,不得随意改动。如确系评定有误,须由有关教师说明原因,经系(教研室、中心实验室)审查和分管教学的院长审核批准后方可更正。
如学生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出来后一周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里提出查卷申请(对于统考周的课程可在开学第一周内),经分管教学院领导同章后交教务处批准,由教务处指定系(教研室、实验室)主任或非任课教师核查试卷,查卷只查评卷正误、统分正误,不查评分标准。查卷结果报告教务处后,由教务处通知学生查卷结果,如有更改由教务处答复学生所在学院更改成绩。
⑦公共课程管理
公共课程是指由基础教研室、专业系开设的全院性公共课、非本专业的学科基础课程,公共课程的教学管理要求更严谨,对教师执行教学大纲、教学进程一致性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共课程应采用集体备课(有集体备课教案和备课记录),要求教学内容规范、一致(检查学生教学记录),有课程实施管理措施和计划,统一布置作业、辅导答疑,采取交叉命题及统一考试,试卷集体阅卷。
公共课程管理的要点有:
课程执行实施计划(对讲授的重点内容、进程、作业布置、批阅、实验项目有具体的要求);
课程规范的教学日历计划、教案;
课程考试大纲和命题要点;
课程组课程分析与总结报告。
2、课程设计组织与管理
课程设计目的是加强学生对课程中的基本理论、方法、算法的掌握,针对课程中的重点和难点内容进行训练。进而进一步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强化其对课程要求算法分析、程序设计、工程化项目开发能力及文档编写能力。课程设计要求学生独立完成有一定工作量的设计任务,同时强调规范化、工程化的设计风格。
课程设计管理要点:
考勤:通过教师考勤表、学生考勤表、实验值班日志,对照这三个考勤表来检查教师是否每次集中是否考勤;
题目:课程设计题目数应保证每4名学生1题,学生分组,每组学生人数不超过4人;
课程设计指导:1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20名学生;
课程设计结果:同题学生和同小组学生的设计文档相似率不超过40%。
3、生产实习组织与管理
生产实习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增强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教师应当充分重视。实习必须按教学计划和实习大纲的要求进行,专业系应争取建立相对固定的实习基地,并安排有经验的教师指导学生实习。
生产实习管理要点:
考勤:通过对照考勤记录,检查是否每天进行了实习考勤;
实习基地:通过对照考勤记录和实习方案,检查实习是否有未在实习基地进行的情况;
实习内容:对实习报告,在实习方案中应给出模板和要点,便于检查实习内容是否达到实习方案要求;
实习记录:检查学生实习记录是否完整和是否按要求完成实习内容;
实习指导:通过对照实习基地值班记录和指导记录,检查是否每天指导教师进行了指导。
4、毕业设计组织与管理
毕业设计是教学计划中综合性教学环节,目的在于培养学生全面运用所学本学科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获得初步的科学研究基本训练。通过此项活动,可以巩固、加深和综合运用所学过的知识、理论和技能,能够从中培养实事求是、独立思考、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观察、分析、综合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学会基本的科学研究的方法。是培养学生引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向工作岗位过渡的综合性教学环节。同时,完成毕业设计也是授予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教师应当高度重视学生毕业设计指导工作。
毕业设计管理要点:
考勤:指导教师每次指导应做记录,每次集中指导应考勤;
题目:相邻二届设计题目不相同,毕业设计新题率超过50%;
指导: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小于8人,任务书、开题报告和成绩评定表内容规范,各种签名完整,指导教师指导记录内容完整;
毕业评阅及答辩:毕业评阅、答辩计划完整,分组方案合理,保证同类题目在相同小组答辩,评阅、主答辩教师的研究方向与学生题目类似,指导教师不参加有被指导学生的答辩小组,尽量控制未按时完成设计而缺席答辩的学生人数。
六、调课管理
1、调课包括变动上课时间、教师、教室、实验室,暂停课,补课,加课等一切需变动现行课表的行为。调课是严格控制的,教务处给二级学院每学期下达了调课指标,调课的控制权有二级学院掌握,系(教研室)审批时要严格控制,了解真实的调课的理由,尽量安排教师代课,仅由于请人代课而与上课时间发生冲突,而是下列理由之一者,可以申请调课:
2、教师如果以下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请代课、调课:
①因重大公差,课程必须调整教学计;
②因教师突然调离等特殊情况需调换教师;
③教师因病请假、请人代课而与上课时间发生冲突;
④其他特殊原因。
3.符合代课、调课条件者,须提前三天由本人填写调课申请单或教师代课申请单(一式两份),由系(教研室、实验室)主任签名同意,代课还需代课教师签名同意,学院分管领导签名同意后,方可到教务科办理调课、代课手续。教务科填写调课通知单(一式三份)后,任课教师凭调课通知单通知开课学院及学生班。教师临时患病不能上课,须尽快通知学生并到教务科办理调课手续。
4.调课一般由任课教师本人办理,如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办理,由学院办公室代办并通知有关教师及学生班。
5.教师办理调课手续后应通知教学秘书,未通知教学秘书,如出现教学任务安排冲突(如监考、安排新教学任务),造成教学事故,由办理调课教师负责。教学秘书收到调课通知单后,应立即修改教学任务书(调换教师、曾减学时)和执行课表。
6.教师应严格遵守教学纪律,按时上下课,不旷教,严格禁止私下调课和换课,教师未办理调课手续,一律不得擅自调课或改变上课时间,否则以教学事故论处。
七、教学质量及监控管理
1、期初检查
学期初教学检查主要工作有教师教案检查、第一周授课教师备课情况检查、新开课及开新课试讲三项,同时还要检查上学期的教学档案入档情况。系(教研室、实验室)期初教学检查要写出专门的检查报告,做好检查记录,对出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不能影响教学工作的运行。
2、期中检查
系(教研室、实验室)期中教学检查重点是检查教学运转情况,包括教学进度执行情况、新开课、开新课教师教学任务执行情况、学生课堂纪律情况、教研及课程组活动情况、教师考勤、作业布置批改、辅导情况等;对期中已结束和要结束的课程考核情况(包括检查考核安排、出题情况、考核试卷、成绩分析报告)、实验课程中实验项目执行情况,包括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建设情况,实验报告批阅情况等。
各系(教研室、实验室)应写出期中教学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不能回避,必须给出解决办法,对教师、学生座谈会中反映的问题也要正面回答。
3、期末检查
系(教研室、实验室)期末教学检查的重点是期末考核安排、期末考试命题情况、阅卷、成绩评定报送、成绩分析报告及试卷档案、教师听课及其教师的课程总结等。各系(教研室)应写出期末教学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应有整改措施和安排。
4、毕业设计检查
毕业设计专项检查共有四次,分别安排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第18周、第二学期第4周、第10周和第14周。
选题情况检查(第一学期第18周):检查毕业设计指导教师配备情况,毕业设计出题和学生选题情况,指导教师给出的毕业设计任务书;
开题情况检查(第二学期第4周):检查指导教师指导情况记录,指导教师提供学生的参考资料情况,学生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外文翻译完成情况,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实习安排情况;
设计方案检查(第二学期第10周):检查指导教师指导情况记录,学生进行系统调查情况、需求分析情况、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学生实习报告、实习记录及实习总结,对设计方案检查合格的学生才允许进入实现阶段;
设计实现检查(第二学期第14周):检查指导教师指导情况记录,检查学生设计实现情况,文档编写情况。